強制險的理賠內容是什麼?
(點擊收聽大仁語音)
強制險不是賠給自己的
要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以下簡稱強制險)得先明白一個重要的觀念:
強制險是「賠給別人」的,不是賠自己的。
而自己因車禍受傷,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,又稱為交叉理賠。
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,強制險主要保障下列兩種人:
乘客
車外第三人
你的強制險 賠對方(我方乘客+對方駕駛+對方乘客+路人)
對方強制險 賠給你(我方乘客+我方駕駛)
延伸閱讀:《乘客險的保障範圍是什麼?》
(延伸閱讀:【超額責任險】是什麼?你一定要知道的汽車保險)
「單一事故」的駕駛沒有保障
因此若交通事故跟別的車輛無關(單一事故),如自行撞到電線桿、分隔島等。
「駕駛本身」不在強制險的保障範圍。
因此保險公司會建議附加:《駕駛人傷害保險》
強制險的保障內容,主要有下列三項:
(一)傷害醫療費用給付。
(二)失能給付。
(三)死亡給付。
傷害醫療費用
強制險又分為下列四項:
急救費用
診療費用
接送費用
看護費用
指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。
一、病房費差額:住院治療期間支付之病房費用,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為限。
二、膳食費:在醫療院所住院期間之膳食費用,每日以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為限。
三、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: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。
四、義齒器材及裝置費(註1):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。但缺損五齒以上者,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。
(延伸閱讀:牙齒限額理賠?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!)
五、義眼器材及裝置費:每顆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。
六、其他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(含輔助器材費用)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: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。
(備註1):缺損五齒以上符合殘廢等級表
※缺損十齒以上者,按第十一級給付 27 萬(6-9 項)
※缺損五齒以上者,按第十三級給付 10 萬(6-10 項)
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,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。
詳細申請步驟如下:
(1)請醫師在診斷證明書註明看診日期
(2)計程車收據(沒有請看下一條)
(3)計算里程數,換算計程車錢
看護費用,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為限,但不得逾三十日。
延伸閱讀:《【車禍處理必看:看護費用如何請求?】》
失能給付
顏面給付大不同:(男性 37 萬)(女性 60 萬)。
死亡給付
因交通事故所致死亡者,強制險每一人給付 200 萬元,每一起事故並無人數上限。
若先殘廢後死亡,已經理賠的殘廢保險金得扣除。
合計最高給付:220 萬
強制險合計給付:
傷害醫療費用(上限 20 萬)
失能給付(上限 200 萬)
死亡給付(200 萬)
申請強制險需要準備文件
申請強制險可以使用收據影本
可以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之醫療費用收據影本。
正本留著可以在個人商業保險或是使用於其他用途。
申請期限為「兩年內」
看到網路文章強調,強制險申請要在「五內日」填寫理賠申請書。
這是依據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作業處理要點」所寫的。
但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,強制險申請期限只要在「兩年內」都可以。
不必急忙趕著申請(但得通知保險公司出險),別被誤導囉!
車禍和解書是否記載強制險
假設和解金額為 10 萬元,可能有下列四種寫法
(1)甲方賠償乙方 10 萬元
並沒有明確將強制險「是否包含」寫入,在實務上認定「沒寫就是含」。
所以不要以為沒寫就等於不含喔!
(2)甲方賠償乙方 10 萬元(不含強制險)
明確將強制險給排除,可以讓乙方自行申請(甲方賠償 10 萬後,乙方仍可以向強制險申請)。
唯獨需要注意強制險給付上限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:第 31 條)。
(3)甲方賠償乙方 10 萬元(含強制險)
意思是賠償金額已包含強制險(10 萬和解,強制險賠 6 萬,所以甲方最終賠給乙方的是 4 萬)。
乙方日後將無法再對強制險申請,是不利的寫法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:第 32 條)。
(4)甲方賠償乙方 10 萬元(含和解前強制險,和解後乙方得向甲方保險公司自行申請強制險)
此較為少見,和解前乙方已申請部份強制險(包含在內)。
因此特別約定和解後得申請強制險其餘部份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:第 31 條)。
(內容參考自:《如何處理車禍糾紛?》)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
機車強制險可選擇保一年,或保兩年。
汽車強制險只能選擇一年期
強制險會因為「年齡、性別、車禍次數」而影響到續年度的保費
延伸閱讀:《為什麼車險保費又變貴了?教你如何計算保費》
PS:機車強制險沒有實施從人因素係數。
強制險不理賠的兩種狀況
故意行為所致
從事犯罪行為所致
故意行為
例如,路人故意跑到馬路中間被車子撞到。
但並非每個橫越馬路的人都是「故意」要被車子撞的。
此「故意」是指有意詐領保險金或是製造假車禍,或者是真的「自殺尋死」才是這項除外不保的。
從事犯罪行為所致
例如,最常見的酒駕,或偷竊汽車後發生車禍,或是其他涉及犯罪行為時所發生的交通事故。
例如,搶劫後「逃逸時」發生車禍,就不在承保範圍(應以確定判決為標準,決定是否理賠)。
好了,這篇文章就到這邊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(延伸閱讀:原來,保險業務員自己的「車險」都保這些項目)
想自學車禍處理的朋友,推薦參考書籍
想要進階入門就看《圖解車禍資訊站:第一次打車禍官司就OK!》
同樣是非常適合新手觀看的《出車禍了!然後咧?》
理賠糾紛、調解和解程序《如何處理車禍糾紛?》是大仁目前最推薦的實務書籍!
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,歡迎訂閱接收最新通知。
大仁的出版作品:《淺談保險觀念》
回到首頁:請點這裡
部落格的使用說明:請點這裡
延伸閱讀:【關於保險經紀人公司?關於我是誰】
訂閱《淺談保險觀念》,接收大仁的最新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