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仁在前面兩篇文章分別介紹了(殘廢等級表:如何辨別殘廢嚴重程度?)以及(殘廢等級表:新制(11級75項)跟舊制(6級28項)的差別)。這篇是要延伸討論殘廢等級表中的「1級殘廢」跟「完全殘廢」有何不同。
很多人會將「完全殘廢」跟「1級殘廢」當作相同的保障範圍,只是換一個名稱而已。如果沒有去深入探討這些微小差異的話,也不會發現哪裡有錯。但魔鬼藏在細節中,很多爭議就是由此產生的。
什麼是「完全殘廢」?
請參照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:附表
若你買的是壽險,基本上在保單中就找到這項表格,這就是所謂的「完全殘廢程度表」。
在一般壽險的保障範圍中,通常發生兩種情況會理賠:
第一種:身故(疾病或意外皆可)。
第二種:完全殘廢(同上表)。
因此,若你的壽險保額買的是100萬,符合上述狀況就會理賠100萬。理賠之後契約即行終止,簡言之「完全殘廢」跟「身故」兩者通常只賠其中一項。
至於「1級殘廢」請參考(殘廢等級表:如何辨別殘廢嚴重程度?)
大仁也已經花時間特地整理出來了。
可以兩張圖做個對照
其中的一、二、三、五、六、七都是賠100%沒問題的
唯一的問題出在「四」
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。
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。
「一目失明」+「一腕缺失 or 一踝缺失」
三者怎麼搭配都只會有90%,永遠都會比完全殘廢少了10%
這100%跟90%的落差,就是「完全殘廢」跟「1級殘廢」之間的10%微小差異。
很多人都非常低估壽險,這讓大仁感到非常不解
一方面是覺得自己不會用到,二方面是覺得沒有需要。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,這兩點在之前的文章就不厭其煩地重複勸說,壽險的功用絕對比你想像中的重要很多,請不要忽視它的重要性。(壽險的重要性)。
殘廢等級表已經透過這幾篇文章做一個簡單的整理。
日後若有空再做其餘的分享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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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像我原先也以為,一級=全殘
現在知道有微差...
但也沒太大意義不是嗎?
沒買壽險的人,只好看意外險,差10%
有買殘廢險的,也是差10%
有買壽險的,結果沒變,都是全殘
但這部分,理賠科就會幫我們算了不是嗎?
結果影響很有限
以上是純討論,不是來筆戰的。
實務上,對不起客戶的,會是規劃100萬的業務員,而有辦法說服客戶規劃到1000萬的,已是功德無量~
不過如果是領殘扶金的,真的就是差很大了~某些特定險種,還只有1級殘才有賠
另外再請教,若賠了40%,再賠50%,此時這人,我們定義算幾級殘阿?
但是我好像被公會題目給誤導了~
想請教一下~
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廢,如合併以前(含本契約訂立前)的殘廢,可領附表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廢保險金者,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廢保險金,但以前的殘廢,視同已給付殘廢保險金,應扣除之。
我一直以為先發生7級~再發生6級~只會再補10萬耶
所以~上述這段條款~不容易符合對吧?
記得考公會的題目是類似~先發生3級殘~再發生一級~ 當然補差價...因為已達上限
所以您舉的案例確實是90%嗎? 先謝謝回達及討論
想請問以全殘表的第6項"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"來說的話
那是對應到殘廢表的第幾項呢?
是8-3-1跟9-4-1這兩項嗎?
如果是的話,那理賠的時候是賠90%+90%=100%嗎?
謝謝你
看到笑了一下,雖然我懂你意思
不過通常狀況人一生只能身故一次